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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氧储罐安全间距及贴临厂房布置要求-河南省热丰锅炉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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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液氧储罐的安全间距及贴临厂房布置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(如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、《氧气站设计规范》GB50030等),以下为关键要求摘要:  一、安全间距要求  1. 与建筑物的最小间距

 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:≥25米(一级耐火建筑);≥30米(非一级耐火)   民用建筑、重要公共建筑:≥25米(储罐总容积≤1000m3);每增加1000m3,间距增加5米   其他厂房(非氧气相关): 。

耐火等级一、二级:≥10米(储罐≤50m3);≥15米(储罐>50m3)   耐火等级三级:间距增加25%   2. 与铁路/道路的间距   厂外铁路中心线:≥25米   厂内道路路边:≥5米(主要道路);≥3米(次要道路)。

  3. 储罐之间的间距   固定容积储罐:≥相邻较大储罐直径的0.75倍(立式)或0.5倍(卧式)   二、贴临厂房布置要求  1. 允许贴临的条件   仅限与 制氧厂房、氧气压缩机房 贴临,且必须满足: 。

  厂房耐火等级≥二级;   采用防火墙分隔,防火墙高度≥储罐高度+1米;   储罐总容积≤1000m3(单罐≤500m3)   2. 禁止贴临的设施   甲、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、仓库;   变配电站、人员密集场所(如办公楼、宿舍)。

三、其他安全措施  1. 防火防爆   储罐区设高度≥1.1米的防火堤或不燃烧体围堰;   区域内严禁油脂、可燃物,电气设备需防爆   2. 泄压与接地   安装安全阀、泄压装置,接地电阻≤10Ω。

  3. 法规依据   具体设计需以《GB50016》《GB50030》及地方消防部门审批为准   提示:实际项目需由设计单位根据现场条件计算确认,并报消防部门审查建议咨询有化工设计资质的机构进行详细评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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